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出台人才购房贷款优惠政策的通知
2022-08-22 20:10:51 浏览次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双鸭山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双组通〔2022〕26号)要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我市人才购房贷款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政策范围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二、贷款优惠政策
一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金额不受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余额限制。
二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金额的比例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上浮10%。
三、贷款申请材料
在现行规定贷款申请材料的基础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提供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职称证书原件。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出台大学毕业生贷款优惠政策的通知》(双积金发〔2022〕22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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