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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治建设年”活动公开承诺

2018-07-09 09:06:19  浏览次数:

党组书记、主任  李丰平

 

       为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有效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公开承诺的工作部署,“中心”领导班子严格按照要求,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积极做好整改责任落实,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现面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针对法治建设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法治建设制度坚持不够;法治理念树立得不牢;法治建设中认识不到位。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2、加强法治建设学习,切实履行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的各项法定职能。3、采取完善法治建设制度,对照《2018年全市“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继续深入推进“中心”法治建设工作,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加强法治学习等方法、措施加以解决。对这个问题,“中心”已经制定了详细的制度建设和学习计划,并于7月底前整改完成。

       二、针对依法办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没有完全达到服务提优、效率提速,解释的不够详细。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2、加强法治建设学习,切实履行 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的各项法定职能。3、采取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继续深化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做好权责清单的公布工作,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等方式方法。对这个问题,“中心”已于6月底前整改完成。

       三、针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仍有待加强的问题。对于决策,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比较缓慢;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1、严格执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2、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学习,切实履行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的各项法定职能。3、采取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将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对这个问题,“中心”已经制定了详细的整改计划,并于7月底前整改完成。

       四、针对住房公积金执法缺乏具体的执法政策或文件支持,部分政策不明晰,执法法律依据单一,缺乏配套的法规体系。监督和执法人员短缺,缺乏专业培训;对于执法过程的规范性、有效性没有相关的法律体系。1、严格执行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落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思维。2、加强法律学习,切实履行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的各项法定职能。3、采取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和执法人员管理,定期开展由法资格律顾问参与的法律、法规培训,创新思路、多想对策,巧妙化解执法问题中的难题与困境,全面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方法、措施加以解决。对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制定了详细的整改计划,并于7月底前整改完成。

      以上四项承诺,我“中心”将于10月中旬向社会公布此承诺事项完成情况。

      我们的办公地址:尖山区农行路住房公积金

      监督电话:4464211

      诚挚的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谢谢大家!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