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双鸭山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2018-03-13 11:14:34 浏览次数:
普法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普及法律法规名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
(3)《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4)《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具体举措:
(1)、户外宣传活动;
(2)、政策宣讲活动;
(3)、发放宣传资料;
(4)、利用门户网站宣传。
普法时间:
(1)、3月5日志愿者服务日;
(2)、5月4日“五四”青年节;
(3)、7月1日党员奉献日;
(4)、12月4日“12·4”法治宣传日。
普法对象:
(1)、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2)、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3)、未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企业;
(4)、广大群众。
普法实效与评估:
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向服务对象、执法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宣传和普及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扩大覆盖面,正确引导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依法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责任人:分管领导乔贵峰
具体负责人:孙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