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人才购房贷款政策范围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中共双鸭山市委办公室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双鸭山市新时代人才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双办发〔2022〕40号)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出台人才购房贷款优惠政策的通知》(双积金发〔2022〕35号)确定的政策范围及贷款申请材料作以下调整:
一、政策范围
1、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调整为“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调整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二、贷款申请材料
在现行规定贷款申请材料的基础上,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就业报到证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调档并加盖公章);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提供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职称证书原件。
特此通知。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