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我市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告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工作要求,严厉打击以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涉黑涉恶行为,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住房公积金办事环境,现通告如下:
一、我中心已将住房公积金归集、信贷、提取业务的办理所需要件及办理业务流程在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公开,欢迎广大缴存职工关注、查询;我中心的所有业务均未委托任何中介和个人代理代办,也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缴存职工及时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二、凡涉嫌以虚假材料(包括假不动产权证、假发票、假结婚证、假合同等)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一经查实,除追回骗提、骗贷资金外,还将记载其失信记录,暂停其本人五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及家庭贷款资格,并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三、凡伪造证件、合同、票据和私刻公章,协助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收取高额手续费的非法中介,一经发现,我中心将及时向市扫黑办移交问题线索,协助对其依法惩治。
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骗提、骗贷相关线索,检举揭发黑恶势力不法行为。举报人应说明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内容,并提供违法、违规事实的相关证据。我中心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谎报或者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 0469—8562119
市公安局 0469—4233524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469—4464114
来信举报地址: 市扫黑办(双鸭山市尖山区民 生大街111号市委13号楼121室)
市公安局 双鸭山市公安局扫黑办(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扫黑办(双鸭山市尖山区农行路住房公积金办公室)
电子邮箱:市扫黑办 syssshb@163.com
市公安局 sysgajxz@163.com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syszfgjjbgs@163.com
特此通告。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5月25日